江苏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10-09-20

江苏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南京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已经开始调整了,91,从江苏物价部门获悉,江苏的《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91也正式出台,此前一直筹划的天然气价格联动终于落地,天然气销售价格将与上游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联动,这也意味着,今后如果上游气价涨价,终端的用气价格也将调整。

天然气销售价格将和液化气一样采取联动

记者了解到,根据城市管道天然气的使用者不同,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的价格管理也不同,其中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各类用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前江苏的天然气价格都是统一的,但是今后,省市价格部门将分级管理,其中省内跨市管道运输价格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市内管道运输价格、非居民用气到户销售价格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天然气价格由几部分构成?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由购气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合理利润和税费等构成。此前,南京早就实行了液化气价格和气源价格联动机制,几乎每月一次的价格调整,已经普遍为大家所接受,今后天然气也将走上联动的道路。到底如何联动呢?业内人士介绍,天然气销售价格将和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实行联动,这意味着,天然气销售价将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简单点说,就是上游气价涨了,您用的气的价格就会上涨,反之,就会下降。

当然,这个联动方式只是一个大的概念,具体操作的时候,还是要考虑到天然气和其他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各类用户承受能力。

居民用气调整周期不低于一年

如果天然气实行联动,是不是每个月都会像液化气一样变动价格?记者了解到,和液化气比较起来,天然气价格相对稳定,即便要调整,居民天然气调整周期也不低于一年。

省物价局表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要保持相对稳定,每三年根据供气量、成本等变化情况进行校核;对于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周期不低于一年;其他类别用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很多企业常常以成本上升”“经营成本增加为由要涨价,省物价部门表示,除了上游气源价格之外的原因,天然气经营者想建议调价,必须向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建议,如实出具天然气生产经营状况、经营成本等有关资料。

不是说调就调,调价必须听证

当然,也绝非企业想调就调,省物价局在办法中明确,如何制定或者调整天然气价,必须按价格管理权限,进行成本监审。尤其是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应依法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虽说天然气的定价权在省里,但是却并非一定由省物价局听证。省物价局明确表示,听证会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如何制定或调整价格方案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再报省价格主管部门核批。

 

来源:南京晨报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14-87342342 96169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450号


  • 扬州城控二维码
  • 扬州中燃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