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愿向中国长期供油气

发布时间:2008-03-12

 俄罗斯愿向中国长期供油气

莫斯科10月28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俄罗斯总理普京28日在莫斯科举行中俄总理第十三次定期会晤。双方在友好真诚的气氛中,就推动中俄各领域务实合作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地区问题充分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温家宝说,今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温家宝指出,当前,国际形势正经历深刻复杂演变,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对世界经济乃至国际体系造成严重冲击,能源、粮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加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对捍卫两国共同利益,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明年是中俄建交60周年。我们愿以此为契机,与俄方共同努力,恪守《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的宗旨和原则,贯彻世代友好的和平思想,充分发挥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的作用,全面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坚定不移地增进政治互信、推动务实合作、深化战略协作,使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高水平上健康稳定发展。

普京说,俄中两国相互信任,这是俄中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高水平上不断向前发展的决定因素。两国合作基础牢固、机制完备、内容丰富、成果丰硕、前景广阔。这种战略协作关系是独一无二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俄方愿同中方一道,充分发挥两国各种机制的作用,加强在重大问题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友好交流和务实合作。

双方对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快速发展表示满意,一致同意,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继续优化贸易结构,扩大机电产品贸易,稳步推进投资合作,着力规范贸易秩序,妥善解决出现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提高经贸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航天、航空、新材料等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共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中俄能源谈判机制的作用,继续推进油气、电力、核电合作;精心办好中俄语言年中国文化节等活动,鼓励青少年交往,全面推动人文合作;积极协调两国地方发展战略,加快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带动毗邻地区经济发展;继续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共同致力于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两国总理还就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交换了看法,一致认为中俄两国应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和促进两国及世界经济金融稳定、健康发展。

会后,两国总理签署了《中俄总理第十三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共同出席了双方贸易、能源、科技、金融、边贸等多项合作文件签字仪式。

公报说,将采取措施尽快商签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实施双方共同感兴趣的投资项目,扩大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合作,吸引中方投资者进入俄经济特区,并在俄境内开展木材深加工等合作。双方重申,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互惠互利原则,深入开展能源领域的合作。双方支持开展油气领域的合作,包括解决通过管道运输方式向中国长期供油、石油上下游合作、天然气供应、建立天然气加工和化工企业并向中俄两国及第三国市场销售相应产品等问题。

双方指出,应进一步深化电力领域的合作,包括中俄供电第一阶段项目、恢复俄向中国边贸售电。

双方将继续在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快堆核电技术、铀浓缩工厂建设、铀矿勘探、核电站和快堆燃料、乏燃料后处理和核废料循环等核能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将扩大并深化中俄航天领域的长期合作,确保按时完成2007年至2009年航天合作大纲,责成航天合作分委会研究航天领域大型联合活动项目的具体内容,起草并通过2010年及后续的双边合作大纲。

双方认为,两国应在现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在贸易和项目融资、银行卡、出口信用保险、双边结算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同时,应不断探索和逐步深化双方在保险和证券领域的合作。

双方商定,中俄总理第十四次定期会晤将于2009年在中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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