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

发布时间:2008-03-12

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

一、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常识 

1、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用户要做到“五会”、“五不准”。

1)“五会”:

a、会点火。要掌握"火等气"的原则,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

b、会装卸减压阀。安装前首先检查连接杆头部的胶皮密封圈有无变殂、脱落;安装时手轮对准钢瓶阀口放正。逆时针旋转上紧。

c、会调风门。火焰调到蓝色为最佳。

d、会试漏。对灶具开关、胶管、减压阀、钢瓶角阀等易漏气部位,要经常检查。试漏时应用皂液,不准用明火试漏。

e、会处理紧急事故。 

2)“五不准”:

a、不准将钢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晒、雨淋及潮湿场所。

b、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

c、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

d、用户不准私倒残液。

e、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14-87342342 96169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450号


  • 扬州城控二维码
  • 扬州中燃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