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燃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0-11-11

扬州中燃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活动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扩大管道天然气的市场影响力,1110日上午930,由扬州中燃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活动在扬州市时代广场隆重举行。市发改委、国资委、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安监局、监察局、环保局、中石油江苏油田、西气东输苏北管理处、城控公司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101日起施行,标志着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它的贯彻实施对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活动契机,扬州中燃现场就市民关心的管道天然气的价格、安装、使用等问题进行答题解惑,并向市民宣传天然气使用安全知识,听取群众对燃气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向过往行人发放《燃气常识》、《安全用气注意事项》宣传资料,并赠送印有中燃企业文化内容的围裙、购物袋等小礼品。

此次活动的开展,扬州中燃在宣传保护法的同时,也让老百姓对管道天然气的优点、安全用气意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提高。

 

图为活动现场

行政文化部 邬晓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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