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燃全面部署落实2011年消防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28

扬州中燃全面部署落实2011消防月活动

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

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管理

2011年119日是全国第21个消防安全宣传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宣传教育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推动公司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在全公司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责任

消防安全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冬季也是各类火灾事故易发、高发季节,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到做好冬季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网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开展消防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活动月期间,各单位及部门要针对冬秋季气候干燥,易发火灾的特性,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橱窗、横幅等形式,全方位、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燃气管理规定》等法规,并结合实际,组织好干部职工认真重温各自的《防火职责》,各岗位的《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

三、突出活动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1、各单位及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制度健全、管理到位、责任明确,并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结合自身特点,配置齐全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并定期组织检验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在活动月期间,各单位及部门对用火、用电、用气、物资存放、室内取暖(通风)、管网输配、调压站、油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钢瓶灌装及液化气储罐等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要进行深入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层层督促限期整改,安全责任人在此基础上要认真作好整改后的复查。

3、行政文化部要对办公大楼的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职工食堂的消防安全、用电和用气安全进行检查;生产运营部要对天然气高、中、低压管网、门站、调压站、阀门井等燃气设施加强巡视和检查,认真做好改造施工各环节的现场管理,防止泄漏、爆燃、等事故的发生;CNG加气站、液化气公司要组织运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好无泄漏,积极开展岗位职工防火技能学习和演练;车用气公司认真抓好新建、改建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尤其要全面落实用电、焊接、切割等施工作业的防火措施;危货公司要做好对驾驶、押运人员安全教育,务必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对车况及消防器材配置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客服部要继续做好对重点工商客户和居民客户的用气安全防火宣传,加强违章用气的查处和隐患排查工作;工程安装部门要加强对各施工点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不发生因人员违章及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

4、各单位及部门要根据自身岗位情况开展防火演练,安全防火责任人及安全员要深入到基层班组或岗位,对职工遵守本岗位防火制度及如何进行自防自救,灭火逃生和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现场辅导并力求做到人人皆知。

各单位及部门要充分利用“11.9”消防活动日,制定并完善火灾应急处置和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消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为圆满实现全年公司安全防火管理目标而努力。

 

扬州中燃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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