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燃抓住燃煤锅炉改造契机努力扩大市场

发布时间:2013-05-24

 

 

 

 

扬州中燃抓住燃煤锅炉改造契机努力扩大市场

 

2013517,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明确控制范围,即:东至运河,南至沪陕高速,西、北至扬溧高速。在此区域内禁止新建项目使用高污染燃料,对现有的使用单位除电站锅炉和供热锅炉外,必须于201411前进行拆除或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扬州市环保局根据此通告精神,出台了《关于下达扬州市区禁燃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了分两期进行专项整治的计划,其中一期共涉及22台锅炉,要求于2013731前完成;二期共涉及31台锅炉,要求于20131231前完成。

523,扬州中燃作为扬州市清洁燃料提供单位的代表,在市环保局组织的整治动员大会上作了《关于燃煤、燃油锅炉等置换为天然气的可行性报告》,该报告得到了市、区环保局及锅炉使用单位代表的肯定,大家对改用天然气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纷纷索要联系方式,要求详细咨询。

扬州中燃将抓住这一契机,发展用户,优化燃气销售结构,扩大工商销售占比,提高经济效益,为提高扬州市的空气质量作出自己的贡献。

 

扬州中燃 报道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14-87342342 96169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450号


  • 扬州城控二维码
  • 扬州中燃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