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上午,家住市区东花园东路100号1幢109室居民张建祥先生来到扬州中燃公司,代表该幢楼全体居民向生产运营部改造组赠送了一面“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的锦旗。
5月21日下午,公司96169服务热线接到用户反映,东花园东路100号109室外有疑似燃气味,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仪器检测,109室用户厨房燃气立管根部漏气。因历史原因造成该楼立管在一楼的过道上,每户已将燃气立管包入房内。现场维修人员无法进行拆装更换,只能临时处理了泄漏点,即使能处理漏点,这样的管道布置还是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属于必须整改的安全隐患。
按照“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处理违章占压要求,生产运营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规范要求,制定了将原有楼前地埋镀锌管改为楼前架空管的抢修、改造方案,并上报给公司领导。经过设计室、生产运营部改造组以及施工队克服困难,通力配合,终于在5月25日晚成功完成了改造任务,排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也为公司赢得了社会效益。
“安全无小事”,尤其是在燃气运营这种高危行业,更为突出。我们只有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才能将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安全保供尽社会责任。
扬州中燃 杨文军 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