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对年度常用办公用品类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比价。(相关要求附后)
一、 项目内容:扬州中燃公司办公用品合格供应商的招标;
二、 项目简介: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19年5月办公用品供应权。具体项目见(附表一)
三、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备从事办公用品的销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投标人须是实体经营,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销售。
需提交材料:(提交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相关资质(公司证照等证件)、业绩原件(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销售给三家以上单位的合同或供货发票)或复印件。
(4) 公司实体店三张以上照片(须提供公司门面、办公场所、仓库);
(5) 报价表(见附表一)(必须提供盖章纸质版和U盘电子版密封报价,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价必须一致,不一致作废标处理)
(6) 供货期、所供物资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的承若。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全部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四、 质量要求:参照各类物资通用国标及厂标;
五、 供货地点:扬州中燃仓库;
六、 报价须知:
1、投标书须盖公司公章,须密封并盖封口章,否则视为无效;
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视为无效;
3、本招标文件是签订采购合同的主要依据;
4、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对投标文件及报价必须严格保密;
5、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投标书两份,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招标方处;
6、投标单位须将营业执照、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带来由招标单位查验。
7、负责送交投标文件人员应及早做好准备,并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非企业法人,请准备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8、各单位应按所提供各类物资的执行标准、品牌要求严格执行,拒绝串标、围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加竞标资格;
9、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材料的售后服务规定,一年内安装、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三次以上质量问题、并且影响使用的,我公司将单方面终止与责任单位的采购合同,并与本次招标总价第二低的同类物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0、我公司将依照《投标报价函》之约定,确定与之签订采购协议的供应单位。
七、 报价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的形式;
2、本次招标实行总价竞标,报价总价为确定合格供应商的评价标准之一,望投标单位给出具有竞争力的优惠价。
3、报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
八、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取得分最高入围;
九、 报名要求及相关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比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6月26日9:30
比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11:00
开标时间初步定于: 2017年6月29日15:00
比价文件报送地点扬州中燃企管部(四望亭路450号418室);
联系电话:0514-87782231
业务咨询:桂波
联系电话:15952768787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