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经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有保障功能、发展功能,尤其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
我是70后,也算是经历过人民公社大集体,现在知道那时土地所有权、收益权均属于集体,当然印象模糊,理解不深。只记得父母上工挣工分,靠生产队分配的粮食过生活,平时能吃饱就不错了(一些家庭人口多,劳力少,温饱问题都得不到解决,用食不果腹形容一点不为过);过年生产队会分几斤猪肉,凭发的券到大队供销合作社购买红糖、大糕,小京果。现在想来,这种大集体的模式(俗称大锅饭)会造成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干与不干一个样现象,老百姓生产劳动积极性不高,生产力自然低下,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足,物资匮乏,老百姓生活水平很低,我家也不例外。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幕,特别是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生产队集体的土地按照人口分给每家每户,由老百姓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明确农民在交够国家(农业税)的,留足集体(集体提留)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政策,老百姓的干劲得到了很大提升。我家分了3亩多地,有两亩田长水稻和麦子,另外1亩地长棉花和大豆等经济作物。经过几年的摸索,水稻亩产从大集体的二三百斤增长到三四百斤、四五百斤。逐渐我家在完成两上交(夏秋两季农业税)后,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同时还能有些许余粮,家里就养些家畜家禽,到集市售卖后可以供我家兄妹三人的上学及人情事务的开销。这样整个家庭就能简单正常运转起来了。
到了上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优良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机械化作业面不断扩大,劳动力得到极大的释放,而同时我家承包地产出也在不断增长,水稻亩产能到六七百斤,其他收入也在增加,生活水平得到加大提升。
2005年,我省根据国家政策,率先取消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及其他赋税,同时向农民发放种地的各种补贴(种粮直补、农机补贴等等)。根据这一政策,我家每亩地能拿到100元的补贴。这在老百姓来看,是不可思议的事,不但取消了祖祖辈辈都要上交的皇粮国税,还能另外拿补贴。
民以食为天,粮以土为本。改革开放40年来,党和政府审时度势,不断加深对农业、农村、农民等涉农问题的研究,不断改革创新,提高了生产力,释放了劳动力,使土地产出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伴随着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两个一百年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
扬州中燃 陆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