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汽车维修保养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8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维保工作,现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外招聘汽车维修保养服务的单位。

一、资质要求

1、具有车辆维修保养的资质证明;有独立的法人和工商营业执照。

2、拥有一定规模的场地能够进行多辆车的维修保养作业。

3、车辆维保单位整体素质过硬,专业性强;拥有专业的车辆维修保养的员工。

二、服务要求

1、车辆正常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能够及时提供车辆救援工作,并且能够处理车辆年审事宜。

3、车辆维保单位需要提供一份车辆日常维保报价清单。

4、车辆的维保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5、能否给与额外的让利优惠、附加服务。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标准执行。

四、公告期限

2019828日至201991日止

五 、联系方式

地 点:扬州市邗江区四望亭路450号总经办301

联系人:许 纯

电 话:05148778220115152729899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14-87342342 96169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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