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往来单位: 根据我单位财务管理的需求,拟清理我单位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望各往来单位自本公告日起5日内,与我单位联系,核对双方账目,我单位将对核对一致的往来进行结算。 往来单位清单见下表。联系邮箱1585292537@qq.com。 附件:往来单位清单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扬州城市车用燃气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具体以登报日期为准) 往来单位清单下载: /http://yzgas.cn/UploadFiles/20201717315322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