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恢复非居民淡季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根据扬州市发改委下发的扬发改价格发【202050号文件精神,从 20202月抄见表量起,非居气价格暂按中石油 2019 年淡季协议执行,待中石油正式协议签订后多退少补。2月的非居民气价暂按3.515/立方米执行。

特此通知。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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