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2024年度大宗物资采购入围供应商招标区域调压站监控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23-10-12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度大宗物资采购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3-2024度大宗物资采购入围供应商招标区域调压站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STCC23007143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招标货物:区域调压站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预算:本项目以单价为控制价进行招标。设备控制价为人民币13600/套,该价格包含设备本体、设备附件(如电池、连接线等)、运输、安装、税费以及接入采购人指定的平台系统等可使设备正常使用前的一切费用。采购数量暂定为50套。招标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进行调整数量。

 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7天内完成交货。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授权证书或代理证书;

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拥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4、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7、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封入标书)。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31012830分到202310191700分在 www.jstcc.cn 免费注册并关注本项目(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与招标代理单位确认。提醒:投标人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采用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邮寄或自行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送到以下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D161601室,收件人:魏志鹏,联系电话:025-86639022,电子邮箱:X786945@163.com,文件寄出后,请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上邮箱告知: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自行送达的亦请邮件告知。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投标文件接收人:魏志鹏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112日下午2: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D161606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志鹏

 电话:025-86639022

信息发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D161601室    

 邮政编码:210011

 (二)招标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健

 电话:18105271760

 办公地址:扬州市国泰大厦2号楼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南京兴隆大街支行

 账   号: 016428000000095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14-87342342 96169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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