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土地综合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业主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土地综合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站址西侧与北侧为空地(农用地)、居住区(距离站区围墙约30m,距离储罐189m)、东侧为沟渠、南侧为S356省道(距离站区围墙101m),周边无重要公共建筑。本项目为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主要包括一座储存规模为10000m3的LNG应急调峰站以及一座36000Nm3/h门站及高中压调压站。总的储存容积为10000 m3LNG(有效容积),共计设置1座10000 m3LNG金属全容罐,供气规模为30000 Nm3/h;供气压力为0.4MPa;预留一个次高压接口。
2.1.1最高限价:60万元。
2.1.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报件及供地手续工作,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复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2.1.4招标范围:
本次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共为一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地质灾害调查评估;2、林地调查(评估、报批、核准);3、压覆矿调查及划分备案;4、集体土地用地报批取得江苏省政府关于本工程用地批复文件;5、供地及规划竣工手续等其他(含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服务费、不动产证工本费)、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通过真实有效的对项目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的资料收集、涉及政府部门或乡村组相关资料盖章事宜、数据分析等,按照现行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批的要求,完成项目用地相关报件、报告编制,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关征地通知、供地批复等批复意见在内的全过程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满足项目用地要求,取得用地许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具备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格(含有界线和不动产测绘)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平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
4.3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如潜在投标人有意向参加报名,请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包含邮箱、联系电话)亲自至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书玲;联系电话:0514-87880356),逾期不再受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8日15时00分。
5.2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19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 15.6 评分标准。
8.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各招标公告公示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9.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项目联系人:刘书玲
联系方式:0514-87880356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