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 高压燃气管道安全评价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或“扬州中燃”)决定对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安全评价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价活动。

一、    项目名称

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安全评价项目

二、    项目概况及要求

1、  工程概况: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已获得扬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关于2024-2026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扬行审投资发[2024]69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高压管道自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起,终点至李典镇恒润重工集团,管线设计长度约11公里,管线途经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李典镇。

2、  工期: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3、   控制价:6万人民币。(本费用涵盖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内设备使用、现场勘探、试验、人工、报告编制、专家评审费及增值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超出该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4、   项目要求:中标人对采购人所指定高压燃气管道的安全评价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准批复。(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    供应商要求

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     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所列的营业范围应包括安全评估业务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具备安全评价师资质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燃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其他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评价师证书。

4)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资料;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技术要求

供应商应承诺在投标人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的安全评价,并出具有效的高压燃气管线的安全评价报告。供应商最终应向采购方提供书面报告终稿纸质成果一式贰份、电子报告成果壹份。书面报告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若报告内容含有多页内容,还应加盖齐缝章。所编制的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安全评价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且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准批复。

五、  比价方式

本项目采取最低合理价中标即以各个响应单位在满足采购人对项目要求的条件下,对采购人所指定区域的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活动给予的最低合理价中标。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同,则根据计算后的剔税报价进行比较。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单位。

内容

最高限价(含税)

供应商报价

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安全评价项目

6万元

供应商报价(含税)

        

供应商报价(剔税)

        

增值税率

       %

六、  付款方式

(1)  自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供应商在采购方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的安全评价,并出具有效的高压燃气管线的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成果自通过专家评审会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核准批复之日起30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款项。

(2)  支付合同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  报名方式及报价时间

1、  报名要求

由于本项目是资格条件前置审查,因此各报名单位须将本询价函中第三项《供应商要求》所列出的清单项目准备完毕后加盖公章,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给采购方的联系人邮箱(命名为“****公司恒润重工高压管道安评项目报名文件”)。审查不通过的单位,采购人将在比价活动实施前通知并告知审查不通过的原因。响应单位在报名后按本比价函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于询价函中约定的比价时间准时参加比价活动。

2、  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比价的供应商可在收到本询价函的 5日内向采购人报名。报名可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登记,并将填报完整且盖有供应商公章的《询价回复函》、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的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6181700前发至用采购人指定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3、  报价文件的递交

纸质询价回复函与其它比价资料一同密封在报价文件中,在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6191400前将实物报价资料送交(或通过可靠的邮寄方式)递交到指定联系人处(以收到实体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4、  比价时间

2024619 1430。比价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采购人将提前与各报名单位联系。

5、  比价地点

扬州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2号楼10楼会议室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健       联系电话:18105271760

电子邮箱:56194866@qq.com


询价文件:62-3-2  询价函=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李典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安全评价比价文件.docx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4614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14-87342342 96169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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