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6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市政高压管道)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4年-2026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市政高压管道)已由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2024年-2026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扬行审投资发 (2024)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2026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市政高压管道)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李典恒润重工。
2.2 工程规模:约11公里,管道外径D323.9、管道外径273,设计压力2.5MPa。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燃气管道铺设等公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42.9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经投标人法人代表任命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等(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及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1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 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5.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5.2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3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5楼527)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
招标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 |
邮编: /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话:/ | 电话:0514-85100705 |
传真:/ | 传真:0514-85100628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853351346@qq.com |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