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扬州中燃城市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单位资源库,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
2.1.2建设规模:具体项目的规模按照具体工程实施时确定
2.1.3工期要求:具体项目的工期按照具体工程实施时确定
2.1.4其他:
2025-2026年扬州中燃城市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单位资源库,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入库施工单位:选前8名入库。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单位资源库期限为2年,在服务期内招标人选择一家或多家库内单位实施燃气管网工程施工,资源库不产生费用,仅在库内选择后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产生费用。
2.2招标范围:2025-2026年扬州中燃城市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含市政管网、庭院管网、户内安装、高压管网改造、场站改造、用户工程改造与维抢修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委托方发出的任务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和GC1级或GC2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城市燃气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合同;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7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21)。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521室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资料进行投标登记,否则不予接受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5.3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邮 编:邮编:225000
联系人:联系人:徐敦芳
电话:电话:0514-85100713 13705274664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