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或“扬州中燃”)对启扬高速公路扩建扬州中燃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活动。
一、 项目名称
启扬高速公路扩建扬州中燃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二、 项目概况及要求
1、 项目概况:因启扬高速公路(S28)扩建,扬州中燃沿路敷设的高压燃气管道需要迁改。迁建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全线位于扬州市邗江区,途经槐泗镇、平山乡、西湖街道、杨庙镇、新盛街道、蒋王街道、汊河街道,拟迁改管道长度约25.5公里,设计压力为4.0MPa,管道外径为D610mm。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 现采用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单位壹家,完成启扬高速公路扩建扬州中燃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取得备案意见(或批文)等在内的全过程服务。
3、 工期:接到采购人完整资料(主要为项目立项相关材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取得备案意见(或批文);
项目控制价:180000元。(本费用涵盖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内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所产生的一切编制费、人工费、管理费、评估报告专家评审费、评审场地租赁费、专家交通食宿费、误餐费、赶工费、利润、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金,以及按甲方需求完成评审工作的相关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超出该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4、 项目要求:通过收集资料,调查、识别、分析,按照现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报告编制,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取得备案意见(或批文)等在内的全过程服务(本次招标不含土地征收稳评)。
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6、 无论评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提供最近一年的有效财务报告(如2025年财务报告未形成,可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6年1月至3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且在有效期限内,提供虚假信息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4月16日17:00前向采购人报名,并将填报完整且盖有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确认函》、营业执照等资料的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采购人指定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报名以收到报名资料为准,仅通过电话登记报名并未提供报名资料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2、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参加确认函与其他投标报价资料一同密封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形成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贰份),纸质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4:30前递交到指定联系人处(以收到纸质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邮寄)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11室
4、 评审时间
2026年4月20日 14:30。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采购人将提前与各报名单位联系。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评标方式。
5、 地点
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
6、 其他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的35%执行(代理合同结算费用不足1500元时,按1500元计算),以完成标段中标价为基数。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健 联系电话:1810527176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书玲 联系电话:19975036700
邮箱:310491687@qq.com
终稿=4.9调整--启扬高速公路扩建扬州中燃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稳评服务询价函.docx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