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或“扬州中燃”)对启扬高速公路扩建扬州中燃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穿越河道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活动。
一、 项目名称
启扬高速公路扩建扬州中燃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穿越河道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二、 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因启扬高速公路(S28)扩建,扬州中燃沿路敷设的高压燃气管道需要迁改。迁建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全线位于扬州市邗江区,途经槐泗镇、平山乡、西湖街道、杨庙镇、新盛街道、蒋王街道、汊河街道,拟迁改管道长度约25.5公里,设计压力为4.0MPa,管道外径为610mm。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该项目燃气管线拟穿越槐泗河、沿山河及古潮河。现采购燃气管道穿越河道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以获得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管线穿越河道概况见后附件)
2.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启扬高速公路扩建扬州中燃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所涉及穿越槐泗河、沿山河和古潮河等三条河流现状及规划水系(附件:穿越河道概况)的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及必要的河道补偿专项设计(含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报有关部门批复),按采购人要求分批、分阶段出具成果并取得相应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后续服务等。
3.服务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相关完整资料后,供应商在30日历天内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在20个日历天内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取得相应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4.最高限价:18万元。(本费用涵盖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内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所产生的一切编制费、人工费、管理费、评估报告专家评审费、评审场地租赁费、专家交通食宿费、误餐费、赶工费、利润、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金,以及按采购人需求完成评审工作的相关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超出该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三、 供应商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五)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中“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七)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具备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防洪影响评价项目(供应商须同时提供:(1)咨询合同原件、(2)主管部门出具的洪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两项证明材料进行核验,所提供证明材料应能符合业绩认定要求,业绩有效期以洪评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5月15日17:00前向采购人报名,并将填报完整且盖有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确认函》、营业执照等资料的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采购人指定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报名以收到报名资料为准,仅通过电话登记报名并未提供报名资料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2、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参加确认函与其他投标报价资料一同密封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形成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贰份),纸质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前递交到指定联系人处(以收到纸质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邮寄)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11室。
电子版扫描件投标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 评审时间
2026年2026年5月21日 14:30。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采购人将提前与各报名单位联系。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评标方式。
4、 地点
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
5、 其他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的35%执行(代理合同结算费用不足1500元时,按1500元计算),以完成标段中标价为基数。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健 联系电话:1810527176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刚、刘书玲 联系电话:0514-87880638转8015
2026年5月9日
采购文件发布版=启扬高速公路扩建扬州中燃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穿越河道防洪影响评价项目(0427会审后修正稿).docx


